禁毒学就业前景
作者:唐老师时间:2022-09-27 01:0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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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办理新型毒品案件的几点思考一、什么是新型毒品依据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《非药用类麻...
办理新型毒品案件的几点思考一、什么是新型毒品依据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的公告可知:该次严厉打击的新型毒品为:含合成大麻素类的物品。他有很多美丽的名字:“娜塔莎”“上头电子烟”“小树枝”“新潮电子烟”等。二:贩卖此类物品的人群依据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案例来看,贩卖此种物品的人群大多为:90后、00后,还有一部分为在校大学生,因此新型毒品正在侵蚀我国的年轻人。二:什么时候贩卖含合成大麻素类物品应该被追究责任?依据上述公告可知,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贩卖的该类型毒品是不予追究责任的,如果在2021年7月1日之后贩卖该类型毒品是要被追究责任的。三:怎样追究责任呢?依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发布的禁毒办通(2021)42号,关于印发《氟胺酮和7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》的通知可知:在法院判决时应将贩卖合成大麻素的量,依据该折算表折算为海洛因的量进行刑事处罚。四:现实中是怎样处罚呢?根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的判例,法院判决的大部分案件是以被告人贩卖含合成大麻素物品的重量、次数来进行审判的,并没有依据《氟胺酮和7种合成大麻素依赖性折算表》折算为海洛因的量进行刑事处罚。五:判处刑法的后果第一面临牢狱之灾,因我国《刑法》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因此不管贩卖多少都要失去人身自由,被判处缓刑的很少。第二触犯刑法后对自己:1、刑事前科会被录入档案,直接导致难以就业;2、很多工作要求无犯罪记录,有前科的人将永远没有资格从事3、发现新的案件,有刑事记录的人是首先被怀疑对象,有前科的人将面临无数调查,自由受到极大妨害;4、如果构成新的犯罪,会从重处罚。对家人:国家单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审材料,尤其是父母,所以会影响子女的前途,且该影响持续三代。因此,王律师呼吁大家,踏踏实实做人,本本分分做事。远离毒品,远离犯罪。